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 函 |
地址:32088桃園市中壢區廣州路25號 承辦人:鍾麗蓮 電話:03-4583500-611 電子信箱:t142@dsjh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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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5月12日 |
發文字號: | 東國中輔字第1060003608號 |
速別: | 最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本校辦理「天津市京劇藝術交流活動」,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6年4月12日桃教終字第1060027108號函指示辦理。 |
二、 | 邀請貴校有興趣的教師蒞臨本校參與藝術交流活動。 |
三、 | 時間:106年5月16日上午10:00─12:00(請於10點前入座)。 |
四、 | 地點:東興國中活動中心。(因本校停車位有限,無法提供停車位,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五、 |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二小時。 |
六、 | 參與本研習之教詩,請准予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參加。 |
七、 | 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105學年下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東興國中)。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本市各市立國小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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