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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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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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5月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6003460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2017古物保存與臺灣記憶講堂」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6年4月26日文資物字第10630043042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升古物文化資產保存行政人員專業職能及增進民眾古物保存共識,規劃辦理舊古物鑑賞、調查研究、法規與實務、管理及保存維護等核心專業,希冀深化全國古物保存相關人員專業職能與古物保存共識。 |
三、 |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106年5月至10月。 |
(二) | 活動地點: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求是書院演講廳(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三) | 報名方式: |
1、 | 網路報名(https://pastisnew2017.blogspot.com) |
2、 | 將報名表傳真至(05)5312033,或回傳至pastisnew@gmail.com。 |
3、 |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 |
四、 | 本案聯絡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顏小姐或蔡小姐,電話:05-5342601分機3073,傳真:05-5312033,手機:0977-081977。 |
五、 | 活動簡章請逕至活動粉絲頁(www.facebook.com/pastisnew)下載。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
副本: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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