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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蔡宗宏
電話:(03)3322101~7530
傳真:(03)3333275
電子信箱:1001742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5月3日
發文字號: 桃教秘字第106003419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附件1、來文1本文呈現檔、來文1附件1 (1060034196_Attach01.docx 1060034196_Attach02.PDF 1060034196_Attach03.PDF)

 

主旨: 函轉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搭乘臺鐵列車須知宣導」,請貴校協助宣導,以建立教職員工及學生搭乘火車之票卡使用觀念,提升校園品德素養與守法觀念,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5月2日臺教學(二)字第1060061027號函辦理。
二、 檢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搭乘臺鐵列車須知宣導」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高中、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  

 

 
  • 1) 鐵_Attach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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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