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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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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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5月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6003277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函、研習工作坊公告、課表 (1060032770_Attach01.PDF 1060032770_Attach02.PDF 1060032770_Attach03.PDF)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第二期模組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新竹場)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4月27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61010245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工作坊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對象:領有教師證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國中教師,代課教師和實習教師亦可。 |
(二) | 名額:新竹場各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各開一班,每班以30名為原則。 |
(三) | 時間: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均為106年6月24日(星期六)。 |
(四) | 地點: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新竹市介壽路300號)。 |
(五) | 報名方式:請於106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17點前至下列網址(https://goo.gl/forms/nB8DbKcX6dcBnRmd2)填寫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
(六) |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並含餐費,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
(七) | 「數學活動師」證書: |
1、 | 參加完成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行之「數學活動師培訓營」並認證合格者,頒發「數學活動師」證書。 |
2、 | 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好好玩數學研習營」。 |
3、 | 「數學活動師」證書期限為三年,於三年期限內辦理「好好玩數學營」者,可申請展延活動師期限三年。 |
(八) | 本案課表、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查詢。 |
三、 | 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函、研習工作坊公告及課表各1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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