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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
承辦人:候用校長 林來利
電話:03-3322101~7522
傳真:03-3367101
電子信箱:wt10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5月1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6003277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函、研習工作坊公告、課表 (1060032770_Attach01.PDF 1060032770_Attach02.PDF 1060032770_Attach03.PDF)

 

主旨: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第二期模組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新竹場)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4月27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61010245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工作坊相關資訊如下:
(一) 對象:領有教師證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國中教師,代課教師和實習教師亦可。
(二) 名額:新竹場各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各開一班,每班以30名為原則。
(三) 時間: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均為106年6月24日(星期六)。
(四) 地點: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新竹市介壽路300號)。
(五) 報名方式:請於106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17點前至下列網址(https://goo.gl/forms/nB8DbKcX6dcBnRmd2)填寫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六)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並含餐費,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七) 「數學活動師」證書:
1、 參加完成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行之「數學活動師培訓營」並認證合格者,頒發「數學活動師」證書。
2、 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好好玩數學研習營」。
3、 「數學活動師」證書期限為三年,於三年期限內辦理「好好玩數學營」者,可申請展延活動師期限三年。
(八) 本案課表、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查詢。
三、 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函、研習工作坊公告及課表各1份。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副本:  

 

 
  • 1) 數Attach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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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