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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之教師應於4月21日至5月4日,自行上網填報資料(http://tasweb.kh.edu.tw/106),逾期不予受理。

二、為避免填報資料錯誤,請本校教師5/2(二)中午時前完成上網填報資料之作業,檢附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及列印志願表送人事室審核,如審核後有需修正之資料,則可於5/4前上網修正。

三、本年度申請介聘須在本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不包括服義務役、育嬰留職停薪等年資)。

四、送人事室審核後,如志願表有異動,請務必重新列印送人事室彙整送件審查。

五、請詳閱附件注意事項及相關時程規定,以維自身權益。

 

  • 1) 東安國中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注意事項.doc
  • 2) 106年縣外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1060417.pdf
  • 3) 106年縣外教師介聘申請表填表說明1060417.pdf
  • 4) 106年縣外教師介聘積分審查參考原則10604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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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