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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所報「新加坡智慧國計畫」訊息一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2月3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30149662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推廣資訊科技之相關作為(詳如附件2),其中涉及中小學學生學習及課程部分轉供研參。
三、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暨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公文各1份。

 

  • 1) 380057500X0000000_0000039A00_ATT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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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