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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
承辦人:候用校長 林來利
電話:03-3322101~7522
傳真:03-3367101
電子信箱:wt10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6002381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函、公告、課表 (1060023813_Attach01.PDF 1060023813_Attach02.PDF 1060023813_Attach03.PDF)

 

主旨: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第二期模組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臺中場報名時間展延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3月28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61007472號函辦理。
二、 旨揭工作坊相關資訊如下:
(一) 對象:領有教師證之國小教師或數學科教師證國中教師,代課老師和實習老師亦可。
(二) 名額:臺中場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各開三班,每班以30名為原則。
(三) 時間:國小中年級組、高年級組及國中組,時間皆為106年4月8日(星期六)。
(四) 地點:臺中市立中山國民中學(台中市西屯區寧夏路179號)
(五) 報名方式:請於106年4月5日中午12點前至以下網址(https://goo.gl/forms/nCwDgfKh5XHW7sw02),填寫培訓研習營報名表。
(六)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並含餐費,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七) 「數學活動師」證書:
1、 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行的「數學活動師培訓營」完成並認證合格者,頒發「數學活動師」證書。
2、 「數學活動師」證書期限為三年,於三年期限內辦理「好好玩數學營」者,可申請展延活動師期限三年。
3、 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好好玩數學研習營」。
(八) 本案課表、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上查詢。
三、 檢附臺灣師範大學函、公告及課表各1份。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副本:  

 

 
  • 1) 數學_Attach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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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