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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團法人桃園市護國宮愛心基金會學生獎勵金申請,請符合資格有意申請者於106年3月31日前將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2.獎勵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 1) 財團法人桃園市護國宮愛心基金會學生獎勵金申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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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