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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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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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2月1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600100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1060010075_Attach01.DOC) |
主旨: | 轉知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物理學科中心於106年2月21日辦理「教育部106年度高級中學以縣(市)為夥伴學習群北區物理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106年2月9日中一中教字第106000096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以北部地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桃園市、新竹縣(市))等各縣市之國高中物理科等自然領域教師(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高職學校普通班)為主,相關研習資訊請詳閱實施計畫。 |
三、 | 本局同意參加前揭研習之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
四、 | 本案如有疑義,請洽教育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物理學科中心官欣儀助理(電話:04-22226081#811)。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高中(桃園市立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學籌備處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 |
副本: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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