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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涂芳瑜
電話:033322101#7522
傳真:033367101
電子信箱:06424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2月16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6001007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060010075_Attach01.DOC)

 

主旨: 轉知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物理學科中心於106年2月21日辦理「教育部106年度高級中學以縣(市)為夥伴學習群北區物理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106年2月9日中一中教字第1060000966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以北部地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桃園市、新竹縣(市))等各縣市之國高中物理科等自然領域教師(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高職學校普通班)為主,相關研習資訊請詳閱實施計畫。
三、 本局同意參加前揭研習之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 本案如有疑義,請洽教育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物理學科中心官欣儀助理(電話:04-22226081#811)。

 

正本: 本市各市立高中(桃園市立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學籌備處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
副本:  

 

 
  • 1) 物理專Attach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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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