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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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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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60010328號 |
速別: | 最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1060010328_Attach01.docx) |
主旨: | 檢送本市「106年度教育創意競賽-中小學教師平面藝術設計增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豐富藝文領域教學內涵,傳授教師指導技巧,提昇本市學生平面藝術表現水準,特辦理本次研習。 |
二、 |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教師 |
(二)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2月24日止。 |
(三) | 研習日期:106年3月2日(星期四)。 |
(四) | 研習地點:文化國小會議室。 |
(五) | 研習內容:平面藝術設計之實務指導。 |
三、 | 參加本案各項活動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另教師研習部分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
四、 | 旨揭實施計畫及報名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或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本市公私立各國中 |
副本: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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