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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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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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2月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6000732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1060007325_Attach01.pdf) |
主旨: | 函轉蘋果劇團承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106年度新竹就業中心-賈桃樂學習主題館-正確職業觀念教育活動」演出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蘋果劇團106年1月19日(106)蘋字第1060119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活動聯絡人:鄭婷小姐,電話:02-29754400#20。 |
三、 | 檢附該劇團原函影本及活動報名資訊各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本局幼兒教育科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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