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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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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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月2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6000518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1060005185_Attach01.PDF 1060005185_Attach02.PDF) |
主旨: | 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05學年度教育菁英專業培育班」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6年01月17日清南大教科字第1069000376號函辦理。 |
二、 | 上課日期:106年3月至106年7月於週末及暑假授課。 |
三、 | 上課地點:新竹縣東興國民小學,此地點鄰近中山高竹北交流道、新竹高鐵站、台鐵竹北站、六家站。 |
四、 | 報名期限至106年2月26日(日)止。採進修及推廣教育處線上報名系統註冊與繳費(網址:http://140.126.22.165/CEEProject/Index.aspx)。 |
五、 | 檢附原函及招生簡章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
副本: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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