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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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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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月1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資字第106000244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1060002444_Attach01.pdf 1060002444_Attach02.pdf)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運算思維推動計畫辦理「中小學教師運算思維教育到校推廣」活動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1月9日師大資工字第1061000602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摘要如下: |
(一) | 申請日期:106年1月16日至10月31日止。 |
(二) | 申請對象:各公私立中、小學;參與教師須包含校長及校內20位以上或50%以上之現職教師(如單一學校申請參與教師人數不足,將與鄰近學校合併辦理)。 |
三、 | 詳細資訊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運算思維推動計畫工作小組,聯絡電話:林于立小姐(02)7734-6708、高意婷小姐(02)7734-6705,電子信箱:CTinTaiwan@gmail.com。 |
四、 | 檢附來函、活動辦法各1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
副本: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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