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ㄧ﹑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第七條,具藝術才能學生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各該藝術類科術科測驗表現優異,並具有藝術才能傑出表現之具體資料。
(二)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藝術類科競賽表現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二﹑七年級:凡105學年度國小應屆畢業生,經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具有美術才能傾向者。
三﹑八、九年級:凡105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學七、八年級學生,經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具有美術才能傾向者。
四﹑凡現就讀本市國中美術班者,不得申請。
五﹑非設籍本市學生若經錄取須於報到前將戶籍遷至本市,否則不予錄取。
陸﹑簡章及申請表件索取方式
即日起至106年03月22日(星期三)請至各申請學校網頁下載(一律以白色A4影印紙列印),如無法下載,再至各申請學校警衛室索取。
*自強國中http://www.tcjh.tyc.edu.tw/
*東安國中http://163.30.124.1/old/
*中壢國中http://www.cljhs.tyc.edu.tw/
*楊梅國中http://www.ymjhs.tyc.edu.tw/
*桃園國中http://www.tyjh.tyc.edu.tw/
*八德國中http://www.ptjh.tyc.edu.tw/
申請鑑定事宜
一﹑申請鑑定報名日期:106年03月20日(星期一)至03月22日(星期三),共三天。
每日上午9:00至下午3: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件地點:各申請學校。 報考學校 報名地點 地址 電話
自強國中 輔導室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80號03-4553494轉610、612
東安國中 輔導室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68號 03-4601407轉610、620
中壢國中 輔導室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號 03-4223214轉610、612
楊梅國中 輔導室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49號 03-4782024轉610、611
桃園國中 輔導室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 03-3358282轉610、630
八德國中 輔導室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321號 03-3685322轉610、612
三﹑申請方式:一律採現場報名。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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