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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楊苓
電話:(03)3322101分機7522
電子信箱:vxvx88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 府教中字第105031734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 (1050317345_Attach01.pdf)

 

主旨: 訂定「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一份。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桃園美國學校除外)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 1) 校務會議_Attach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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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