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高琪萱 電話:(03)3322101#7467 電子信箱:066129@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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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501044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特展活動海報 (1050104475_Attach01.PDF) |
主旨: | 轉知有關10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優作品及65周年特展一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12月26日藝視字第105000450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特展自105年12月23日起至106年2月7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週一休館)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第1、2展覽室展出,歡迎貴校師生踴躍蒞臨參觀。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本市公私立各國中、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含國立)、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
副本: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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