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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高琪萱
電話:(03)3322101#7467
電子信箱:06612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5010447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特展活動海報 (1050104475_Attach01.PDF)

 

主旨: 轉知有關10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優作品及65周年特展一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12月26日藝視字第1050004507號函辦理。
二、 旨揭特展自105年12月23日起至106年2月7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週一休館)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第1、2展覽室展出,歡迎貴校師生踴躍蒞臨參觀。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小、本市公私立各國中、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含國立)、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副本:  

 

 
  • 1) 美術典_Attach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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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