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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音樂(國樂)班鑑定簡章1份。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音樂(國樂)班鑑定招生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案簡章亦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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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