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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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5009497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函、研習營公告-彰化場、課程表-彰化場、研習營公告-台東場、課程表-台東場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第二期模組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營」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5年11月22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5102938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研習目的:本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營,係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奠定學生學習數學先備經驗,提高學習意願。 |
(二) | 報名資格:領有教師證之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國中教師,代課老師與實習老師亦可。 |
(三) | 名額人數:彰化、臺東場各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各開一班,每班以40名為原則。 |
(四) | 研習時間: |
1、 | 國小中年級組105年12月17日至105年12月18日。 |
2、 | 國小高年級組105年12月17日至105年12月18日。 |
3、 | 國中組105年12月17日至105年12月18日。 |
(五) | 研習地點: |
1、 | 彰化場: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62號)。 |
2、 | 臺東場:國立臺東大學(臺東縣台東市更生北路766號)。 |
(六) | 報名方式:請於105年12月8日中午12點前至以下網址,填寫培訓研習營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
1、 | 彰化場:https://goo.gl/forms/YcpSdkr0JqmCY9yO2 |
2、 | 臺東場:https://goo.gl/forms/DIjW9r6Maucs8pw52 |
(七) |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並含餐費,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
三、 | 「數學活動師」證書 |
(一) | 符合上述資格之數學教師,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舉行「數學活動師培訓營」完成並認證合格者,頒發「數學活動師」證書。 |
(二) | 「數學活動師」分成九級,每三級為一個階段。每一階段三級的證書期限各為三年,期滿須重新參加研習進階認證。 |
(三) | 一至三級為第一階,一級為參加活動師培訓營結業之教師,二級為已辦理過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三級為協助別校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 |
(四) | 四至六級為第二階,四級為研習第二次不同內容後之教師,五級為研習第二次不同內容後再度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六級為研習第二次不同內容後跨縣市協助別校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 |
(五) | 七至九級為第三階,七級為研習第三次不同內容後之教師,八級為研習第三次不同內容後再度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九級為研習第三次不同內容後跨縣市協助別校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 |
(六) | 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好好玩數學研習營」暑假班及週末班。 |
四、 | 本案課表、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mec.math.ntnu.edu.tw/查詢。 |
五、 | 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函、研習營公告及課程表各1份。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局小教科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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