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10月31日藝演字第1050003816A號函辦理。
二、10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http://web.arte.gov.tw/music/)開放時間自105年11月18日9時起至12月26日17時止;因初賽單位(即本局)需彙整報名資料及遞補情形,請各校將書面報名相關資料於105年12月15日(星期四)前寄(送)達本市平鎮國民中學(地址:324 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2送)達本市平鎮國民中學(地址:324 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2號),並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以郵戳為憑)。
三、凡取得決賽代表權,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視同棄權,請各參賽者及參賽學校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
四、另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實施要點辦理。
五、若有相關報名問題,請洽詢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員,電話(02)23110574,團體組分機118、126;個人組分機11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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