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謝孟庭 電話:03-3322101轉7521 電子信箱:pigsally8900@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0月3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5008766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中原大學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及教育研究所舉辦「國際英語教學研習營」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局105年10月25日桃教中字第1050085016號函諒達。 |
二、 | 旨揭研習相關訊息業於前函載明,參加本次研討會之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由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高中、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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