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限大溪區公立國中小學生申請)。
二、申請程序如下: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各項應附證件
三、本次受理之3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請填寫1份申請書,教育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項。
四、教育局預定於106年2至3月間辦理審查,錄取結果將於「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公告,並另函通知就讀學校轉知。
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五、「桃園市政府辦理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桃園市政府辦理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桃園市政府辦理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書各1份(如附件);附件亦可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下載。
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0月14日前將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謝謝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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