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徐瑞琴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傳真:03-3361044 電子信箱:shrose1234@gmail.com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8月1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5006190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
主旨: | 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辦理2016「紀錄老店風華」攝影比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05年8月8日府經秘字第1050191710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5年9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
(二) | 收件地點:請將參賽作品寄至「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會務發展處收」(1065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6樓)。 |
三、 | 活動檢章請至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網站(http://www.roccoc.org.tw/)活動預告及聯誼會網站(http://www.100club.com.tw/)下載。 |
四、 | 本案聯絡人:劉美玲小姐、蘇微雲小姐;電話:(02)27012671分機224、229。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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