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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徐瑞琴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傳真:03-3361044
電子信箱:shrose1234@gmail.com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5006190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主旨: 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辦理2016「紀錄老店風華」攝影比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05年8月8日府經秘字第1050191710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5年9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 收件地點:請將參賽作品寄至「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會務發展處收」(1065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6樓)。
三、 活動檢章請至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網站(http://www.roccoc.org.tw/)活動預告及聯誼會網站(http://www.100club.com.tw/)下載。
四、 本案聯絡人:劉美玲小姐、蘇微雲小姐;電話:(02)27012671分機224、229。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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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