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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蔣詞安
電話:3322101#7472
傳真:03-3361044
電子信箱:nancy3163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5005121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教育部於105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高雄市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舉行之「整合型視覺形式美感教育實驗計畫─104學年度實驗課程總成果跨區交流分享會」開幕茶會記者會及分享會期間相關活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6月28日臺教師(一)字第1050089120B號函辦理。
二、 本次分享會展期自105年6月30日至7月31日(展期間各項活動,詳附件實施計畫);共展出114位種子教師於104學年度實施1學期6堂課之1,376個班級實驗課程及成果。
三、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161號,開館時間:星期二至星期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星期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四、 本局同意種子教師(名單詳附件)以公(差)假登記前往;另開幕式及分享會期間,種子教師實際出席場次之相關費用,由所屬基地大學專案經費核支。請種子教師提前聯繫北區美感教育基地承辦人員:吳家祺先生,02-27324084。
五、 總計畫聯絡人:林璟宏先生,02-7734-3660。

 

正本: 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國立內壢高級中學、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內壢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桃園市立中興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武漢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學、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
副本: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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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