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朱育慧 電話:03-3322101#6607 電子信箱:142098@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6月8日 |
發文字號: | 府秘文字第105012333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桃園市政府文書處理要點 |
主旨: | 訂定「桃園市政府文書處理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八日起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檢送「桃園市政府文書處理要點」一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秘書處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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