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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朱育慧
電話:03-3322101#6607
電子信箱:14209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6月8日
發文字號: 府秘文字第105012333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桃園市政府文書處理要點

 

主旨: 訂定「桃園市政府文書處理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八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文書處理要點」一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秘書處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1) 380057500X0000000_1050123335_Attach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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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