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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臺灣北區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注意事項,請貴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105年5月26日新北新高教字第1057904211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於105年6月13日(星期一)9時至105年6月17日(星期五)17時辦理本案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含網路線上登錄及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報名網址:http://art-talent.set.edu.tw/
三、應屆畢業生報名應繳資料:
(一)報名表(樣張如簡章附件一,第59、60頁)、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正本或清晰影本;影本須加蓋就讀國中教務處戳章及考生簽名)。
(二)集體報名名冊(樣張如簡章附件二,第61頁)。
(三)報名費:每人新臺幣280元。由就讀學校收齊,全校集體使用同一張郵政匯票,抬頭請寫「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
(四)A4回郵信封一個,貼妥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簡章報名注意事項,第40頁),信封上須寫明校名與承辦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電話等資料,以便寄發「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與「報到須知」。
(五)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請考生就讀學校整理彙齊,每位考生單獨一份完整的報名資料,再依集體報名名冊順序排好,勿拆開分類,並將集體報名名冊置於第1頁。
(六)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費用全部減免,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相關文件證明影本(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請參閱簡章第40頁。
(七)特殊身分學生報名資料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參閱簡章第40頁。
四、本案報名資格、辦法、應繳資料及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臺灣北區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含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第38至40頁。
五、因應貴校學生於報名期間已畢業問題,請列印簡章報名表樣張(附件四),於學生畢業前完成紙本各項資料填寫及簽名,並繳交相關證明資料,於報名期間與線上登錄報名列印之報名資料一併郵寄繳交。
六、檢送「臺灣北區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105聯合分發各校實際招生人數」、「105聯合分發招生學校最低報名條件與名額彙整表」(僅供參考,詳以簡章為準)及「臺灣北區105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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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