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許麗芳 電話:3322101#7503 電子信箱:shuli@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資字第105003894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attach.ty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CKWR7G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辦理「資訊科技與媒體素養教育研習」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66020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係為完善研修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版教科書,以符應新課綱內容,並期使資訊科技與媒體素養教育落實於課程與教學。 |
三、 | 旨揭研習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
(一) | 時間:105年7月6日(星期三)至105年7月8日(星期五)。 |
(二) | 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
四、 | 本案有意願參加之教師於105年5月26日(星期四)前填妥附件報名表,mail至本局承辦人信箱(shuli@ms.tyc.edu.tw),主旨請註明「資訊科技與媒體素養教育研習報名表」,本局將於105年6月4日(星期六)前函送薦派名單至「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審核,名單經審核後,於105年6月13日(星期一)公佈於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網站(http://mediawatch.org.tw/)首頁。另於105年6月15日(星期三),可用身分證字號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習報名系統查詢。 |
五、 | 全程出席培訓課程及完成教案並上傳計畫網站,經檢核通過者,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授予「媒體素養教育初階研習證書」及30小時研習時數。 |
六、 |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黃聿清研發長電話:0928-122-922(Email:kirsten0624@hotmail.com)及楊昭瑾顧問電話0937-881-521(Email:370.chaochin@gmail.com)。 |
七、 | 檢附資訊科技與媒體素養教育研習報名表、課程表、計畫書、國家教育研究院交通資料及位置圖、板橋車站1樓平面圖各1份。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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