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候用校長 黃寒楨 電話:03-3322101轉7522 電子信箱:j631017@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5月1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5003917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淡江大學「中等學校教師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訊息,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淡江大學105年5月18日校成教字第1050004582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經教育部105年4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46788號函核准。 |
三、 | 旨揭學分班於105年7月2日開課,招生簡章請至網址:http://www.dce.tku.edu.tw最新動態參閱或下載。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各市立高中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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