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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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5月1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5003591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文學館「2016愛詩網詩文徵選活動」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文學館105年5月6日文學公字第1053000614號書函辦理。 |
二、 | 該館「2016愛詩網詩文徵選活動」共分為「新詩創作獎」及「部落格文學獎」兩大類,報名期間自105年5月2日(星期一)起至7月2日(星期六)止。內容如下: |
(一) | 「新詩創作獎」:不設定主題,分為「成人組」及「青少年組」(國中生及高中在學學生),徵選30行(不含標題)文字以內新詩作品。 |
(二) | 「部落格文學獎」:徵選「心得網誌」作品3篇以上(6篇以內),選讀內容為「台灣古典詩─游覽與感懷」資料庫內之作品。 |
三、 | 本活動總獎金30萬元整,詳情請上愛詩網(http://ipoem.nmtl.gov.tw/)。 |
四、 |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文學館承辦人:陳昱成,電話:(06)2217201#2510。 |
五、 | 檢附「2016愛詩網詩文徵選活動」徵文活動簡章1份。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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