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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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5月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5003376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委託臺灣科學教育館(下稱科教館)於105年5月5日至8日辦理自造教育週活動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29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49186A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廣創意自造精神,教育部委請科教館辦理旨揭活動,請各校)鼓勵所屬教師適當結合課程,規劃至科教館進行校外教學或辦理戶外教育活動,以增廣學生見聞並提升教學成效。 |
三、 | 另科教館為提升現代公民科學素養、讓民眾更多認識Maker(自造者)精神及協助教師將動手實作融入課程,將於5月6日假該館辦理工作坊及短講活動。 |
四、 | 參加教師請學校本於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前往。 |
五、 | 檢附【2016自造X教育週】工作坊研習簡章1份。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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