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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吳姿瑩
電話:03-3322101-7419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1001277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05003269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 轉知財團法人台灣好文化基金會有關「再生藝術工坊」戶外教學計畫1份供參,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4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50049705號函辦理。
  • 1) 藝ATT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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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