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徐列智 電話:03-3322101#7472 電子信箱:vac@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4月2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50033084號 |
速別: | 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attach.ty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NKE6G3 |
主旨: | 有關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將於105年7月成立「【2016產業菁英碩士學分班】- 桃園EMBA學分班」一案,惠請貴局轉知所屬同仁(含二級機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桃園產業菁英EMBA學分專班簡章(如附件)及市長指示事項辦理。 |
二、 | 旨校因應合併桃園農工,為回饋桃園在地機關企業,特別設立桃園產業菁英EMBA學分專班,為桃園市產業中高階主管量身訂做,內容兼顧學術與實務的學習平台,並以實際個案為課程教學重點,能夠為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企業主管提供重返校園進修的管道,也可有機會提昇台灣產業經營管理能力與創新能力,詳細課程資訊請詳http://sce.ntut.edu.tw/files/14-1118-60789,r654-1.php?Lang=zh-tw(或搜尋「臺北科大 桃園產業菁英」)。 |
三、 | 另請經濟發展局務必轉知本市在地企業團體踴躍報名(並副知本局)。 |
四、 | 副本抄送本市高國中小、本局各科室及家庭教育中心,請務必轉知所屬同仁。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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