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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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4月2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5002901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檢送國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物理學科中心於105年5月3日辦理「教育部105年度高級中學以縣(市)為夥伴學習群北區物理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105年4月15日中一中教字第1050003221號函辦理。 |
二、 | 本次研習對象為貴校自然領域教師,餘相關研習事項暨報名方式請參閱旨揭實施計畫。 |
三、 | 本局同意參加旨揭研習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
四、 |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物理學科中心官欣儀助理(電話:04-22226081#811)。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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