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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05年4月11日桃女童娥字第10500014號函辦理。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5年5月28日(六)至5月29日(日)。
(二)活動地點:石門營地(桃園市龍潭區民治路100-1號)。
三、活動期間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在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予以公(差)假登記,並於6個月內自行擇日核實補休。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16小時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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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