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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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4月1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學字第105002442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
主旨: | 轉知國立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辦理「中學教師及準教師的輔導知能系列研習」及「補救教學研習講座」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5年3月29日清師培中心字第105900162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主題演講資訊如附件所示,參與者每場次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出席教師公(差)假登記。 |
三、 |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各場次講座前一日止。 |
四、 | 報名網址: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1.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自由報名。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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