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莊晴雯 電話:03-3322101# 7470 傳真:03-3361044 電子信箱:181017@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5002684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本府文化局辦理「藝文研習班105年第2期招生簡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5年4月8日桃市文發字第1050005116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報名時間:105年4月11日至105年5月1日。 |
(二) |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欲參加者請至報名網站(http://www.tyccc.gov.tw)進行報名。 |
(三) | 全程參與者核實核予研習時數。 |
三、 | 本案聯絡人:沈小姐(03-3322592分機8202)。 |
四、 | 旨揭簡章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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