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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莊晴雯
電話:03-3322101# 7470
傳真:03-3361044
電子信箱:18101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5002684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本府文化局辦理「藝文研習班105年第2期招生簡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5年4月8日桃市文發字第1050005116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報名時間:105年4月11日至105年5月1日。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欲參加者請至報名網站(http://www.tyccc.gov.tw)進行報名。
(三) 全程參與者核實核予研習時數。
三、 本案聯絡人:沈小姐(03-3322592分機8202)。
四、 旨揭簡章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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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