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復旦國民小學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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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4月6日 |
發文字號: | 復小學字第105000229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教育部國小師培聯盟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研中心委託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小組辦理「藝術教學與班級經營實務分享」研習活動,歡迎本市國小藝才班老師、藝術與人文老師及有興趣的老師踴躍參加。 |
說明: |
一、 | 教育部國小師培聯盟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研中心委託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小組辦理相關研習。 |
二、 | 研習主題:「藝術教學與班級經營實務分享」。 |
三、 | 研習目標:幫助老師在藝術課程中導入綜合活動課程中「體驗、省思、實踐」的精神,讓學生達到「多元、從容」的學習目標。 |
四、 | 研習時間:105年4月13日 下午13:00-16:00。 |
五、 | 研習地點:桃園市平鎮區復旦國小三樓綜合教室。 |
六、 | 研習講師:本市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員黃玲娜老師、曾玉珊老師。 |
七、 | 參加對象:本市國小藝才班老師、藝術與人文老師及有興趣的老師均可報名參加。 |
八、 | 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開課單位:平鎮區復旦國小。 |
九、 | 請各校協助准予參與研習人員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以研習時數3小時。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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