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莊晴雯 電話:03-3322101# 7470 傳真:03-3361044 電子信箱:181017@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5002416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
主旨: | 」,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105年3月29日竹美推字第1053000468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活動時間:105年4月17日上午9時至12時。 |
(二)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5年4月11日止,參賽者填寫報名表後,逕寄(送)或e-mail、傳真至北區各縣市執行單位。 |
三、 | 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向主辦單位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或各縣市執行單位索取,或從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網站http: // www.nhclac.gov.tw 「藝文活動」項下下載。 |
四、 | 活動詳細資訊請至官網(www.universe.com.tw/2016littleartlight/)查詢。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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