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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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3月3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5002346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於臺中、高雄、臺東3區辦理「10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優勝作品巡迴展」,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3月25日藝視字第1050001085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臺中場:105年3月26日至4月13日,假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100號)。 |
(二) | 高雄場:105年4月16日至5月14日,假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藝文中心(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 |
(三) | 臺東場:105年5月7日至5月25日,假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臺東市大同路254號)。 |
三、 | 旨揭活動海報電子檔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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