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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莊晴雯
電話:03-3322101# 7470
傳真:03-3361044
電子信箱:18101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05002095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主旨: 轉知基隆市政府製作「2016基隆海洋童話季」兒童護照(電子檔),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基隆市政府105年3月17日基府教終參字第1050211593號函辦理。
二、 為提倡國小學童海洋文化藝術教育,基隆市政府今年為第12年舉辦「基隆童話藝術節」的系列活動;且今年適逢基隆港130週年,故將其擴大辦理為「2016基隆海洋童話季」,從3月27日至6月5日一系列活動深具教育意義且豐富有趣,推廣給全台兒童一個豐富的童話藝術饗宴。
三、 旨揭護照請至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下載(http://www.center.kl.edu.tw/v7/eduweb/)。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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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