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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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3月2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5002095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
主旨: | 轉知基隆市政府製作「2016基隆海洋童話季」兒童護照(電子檔),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基隆市政府105年3月17日基府教終參字第1050211593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倡國小學童海洋文化藝術教育,基隆市政府今年為第12年舉辦「基隆童話藝術節」的系列活動;且今年適逢基隆港130週年,故將其擴大辦理為「2016基隆海洋童話季」,從3月27日至6月5日一系列活動深具教育意義且豐富有趣,推廣給全台兒童一個豐富的童話藝術饗宴。 |
三、 | 旨揭護照請至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下載(http://www.center.kl.edu.tw/v7/eduweb/)。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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