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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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3月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5001635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台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辦理「金彩3C—文創商品設計圖」徵選比賽,報名期間105年3月1日至31日,請協助宣導並積極鼓勵師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3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50020336號辦理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50001571號函諒悉。 |
二、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南高商辦理旨揭活動目的乃為發掘最能代表年輕世代的優質文創產品,促進校園創意與產業文創連結,特辦理「文創商品結合金屬創作比賽」以深化學生文創能量。希冀透過「創新潮流」與「美學文化」的元素,結合金屬材質特性,挖掘出專業創新的設計人與作品,提昇藝術美學教育,增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
三、 | 比賽辦法及相關期程: |
(一) | 報名及繳交作品設計圖檔:105年3月1日(星期二)至3月31日(星期四)。 |
(二) | 參賽組別及對象: |
1、 | 學生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至三年級日夜間部及進修學校之學生。 |
2、 | 教師組:公、私立中小學之現職教師。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105年3月31日(星期四)前郵寄報名,繳交作品設計圖檔、報名表資料電子檔及報名表紙本,並以掛號寄送「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實習處」,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法受理(地址:臺南市南區健康路一段327號;電話(06)265-7049)。 |
五、 | 徵選比賽辦法(內含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等供卓參)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公告區下載(http://163.30.76.50/web_01.php),亦可逕至國立臺南高職學校網站(http://www.tncvs.tn.edu.tw)下載使用及查詢。 |
六、 | 活動聯絡人: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實習處陳燕瑤助理、吳雨蓁助理,電話(06)2657049轉分機822、827。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高中、本市各私立高中職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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