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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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3月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5001475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檢送物理學科中心於105年3月15日辦理「教育部105年度高級中學以縣(市)為夥伴學習群北區物理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實施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105年2月25日中一中教字第1050001435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分述如次: |
(一) | 參加對象:北部地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桃園市、新竹縣(市))之國中、高中職教師(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高職學校普通班)為主。 |
(二) | 研習時間:105年3月15日(星期二)。 |
(三) | 研習地點: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至善樓物理實驗室。 |
三、 | 本局同意參加旨揭研習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 |
四、 |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物理學科中心官欣儀助理(電話:04-22226081#811)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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