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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涂芳瑜
電話:033322101#7522
傳真:033367101
電子信箱:06424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3月4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5001475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 檢送物理學科中心於105年3月15日辦理「教育部105年度高級中學以縣(市)為夥伴學習群北區物理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實施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105年2月25日中一中教字第1050001435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分述如次:
(一) 參加對象:北部地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桃園市、新竹縣(市))之國中、高中職教師(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高職學校普通班)為主。
(二) 研習時間:105年3月15日(星期二)。
(三) 研習地點: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至善樓物理實驗室。
三、 本局同意參加旨揭研習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
四、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物理學科中心官欣儀助理(電話:04-22226081#811)


 

  • 1) 研_ATTCH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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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