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宋偉榤 電話:7418 電子信箱:swc@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2月2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05001256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南大學語文中心開設推廣教育課程「口語表達師資培訓班(初階)第三期」招生報名延長至105年2月26日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5年2月18日南大語文字第1050002435號函辦理。 |
二、 | 線上報名請至:https://admissions.nutn.edu.tw/LangCenter/Default.aspx;或利用現場報名,報名簡章請詳見附件,或上國立臺南大學語文中心網頁查詢。中心網址:http://www.nutn.edu.tw/languagecenter/。 |
三、 | 檢附旨揭課程簡章1份。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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