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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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2月2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政字第105001265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函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5年「商品安全與廉政誠信繪圖比賽」活動簡章、報名表及授權書各1份(如附件),請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5年2月18日經標政字第10584000400號函辦理。 |
二、 | 參加資格:全國公私立國、高中及國小中高年級學生。 |
三、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5年5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收件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收件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政風室收,信封請註明「繪圖比賽作品」) |
四、 | 詳細內容請參閱活動簡章,相關活動訊息公布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歡迎上網查詢,如有疑問請逕洽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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