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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莊明媚
電話:03-3322101轉7570
傳真:03-3320515
電子信箱:06301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 桃教政字第105001265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 函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5年「商品安全與廉政誠信繪圖比賽」活動簡章、報名表及授權書各1份(如附件),請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5年2月18日經標政字第10584000400號函辦理。
二、 參加資格:全國公私立國、高中及國小中高年級學生。
三、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5年5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收件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收件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政風室收,信封請註明「繪圖比賽作品」)
四、 詳細內容請參閱活動簡章,相關活動訊息公布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歡迎上網查詢,如有疑問請逕洽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1) 公文附件.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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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