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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楊佩茹
電話:(03)3322101#7524
電子信箱:yangpeiju@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5000449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五


 

主旨: 函轉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辦理「104學年度教育菁英專業培育班」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105年1月18日竹大教科字第1050000714號函辦理。
二、 本案上課日期:105年3月至105年7月於週末及暑假授課。
三、 第二階段報名期限至105年2月28日(星期日)止。
四、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承辦人:莊珮怡;聯絡電話:03-5213132-3808。
五、 檢附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原函影本及旨揭培育班第二階段招生簡章各1份。
  • 1) 招生ATT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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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