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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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1月1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資字第1050002389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檢送「桃園市105年度中小學『邏輯思維能力培養』Scratch教師研習實施計畫」一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05年度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為推展本市中小學師生在程式設計與開放硬體的運用與發展能力暨推廣程式設計教學與開放硬體設計,培養學生邏輯思維與統整能力。 |
三、 | 本案辦理方式如下: |
(一) | 研習時間:自105年1月22日(星期五)至105年2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6時,共9班次(國中2所、國小7所),每班次6小時。 |
(二) | 研習地點:主、協辦學校(桃園國小 1/22(星期五)、會稽國中 1/22(星期五)、新明國中 1/27(星期三)、楊明國小 1/26(星期二)、大業國小 2/24(星期三)、新坡國小 1/22(星期五)、內壢國小(另行通知) 、潛龍國小 1/29(星期五)、大溪國小 2/24(星期三))共9所學校電腦教室。 |
(三) | 研習對象:本市公私立中小學學校每校1教師1學生。參加人員在課務自理且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
(四) |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覈實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 |
(五) | 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http://passport.tyc.edu.tw/;主辦桃園國小及各協辦學校:資訊組長)。 |
(六) | 聯絡人:桃園國小林育沖主任(電話:3322268 轉210)。 |
(七) | 因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建議以車輛共乘為原則。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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