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函 |
機關地址: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聯絡人:羅家昀 電話:02-28961000 分機 5642 傳真:02-28938868 Email:cat5024@academic.tnua.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北藝大師培字第104100521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北藝大105年表藝二專學分班簡章、北藝大105年表藝二專學分班報名表、北藝大105年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edm |
主旨: | 檢送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於105年3月5日至106年1月27日開辦「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簡章、報名表、EDM(電子招生海報)各一份,敬請協助轉知貴校專任、兼任、代理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104年9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30491號函辦理。 |
二、 | 為配合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課程改革及推動重要教育議題,協助各地區教師充實表演藝術領域之專業與教學知能。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特規劃表演藝術第二專長學分班,提供中學教師充實其他領域之統整教學專長,提升創意教學能力。 |
三、 | 旨揭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簡章、報名表與EDM(電子招生海報)請參閱附件。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2月17日,相關報名資訊請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站查詢(http://education.tnua.edu.tw/)。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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