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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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資字第104010441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桃園市立過嶺國民中學辦理「桃園市105年度明日創作主題文章設計競賽研習計畫」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103-105年度「明日學校」計畫辦理。 |
二、 | 研習相關資訊如下:(詳如附件計畫) |
(一) |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二) | 承辦單位:桃園市立過嶺國民中學。 |
(三) | 研習對象: |
1、 | 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不限領域學科)。 |
2、 | 設籍於桃園市之社會人士。 |
(四) | 研習時間:105年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30至4:30。 |
(五) |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過嶺國民中學資訊圖書大樓一樓演藝階坊。 |
三、 | 報名事項:(自104年12月29日至105年1月11日止) |
(一) | 本市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開課單位:中壢區-過嶺國中)。 |
(二) | 社會人士請以報名表(如附件),E-mail至jamp.wu@gmail.com完成報名。 |
四、 | 本市教師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
五、 | 學校校園停車空間有限,參加人員請於校園周邊道路停車。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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