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候用校長 黃寒楨
電話:03-3322101轉7522
電子信箱:j63101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4010402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淡江大學「中等學校教師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訊息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淡江大學104年12月24日校成教字第1040012026號函辦理。
二、 本案經教育部104年11月3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47200號及104年11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60652號函核准。
三、 旨揭學分班於105年3月12日開課,招生簡章請至網址:http://www.dce.tku.edu.tw最新動態參閱或下載。
四、 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潘佳昀,聯絡電話:(02)23216320轉分機8866。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