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涂芳瑜 電話:033322101#7522 傳真:033367101 電子信箱:064247@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4009076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檢送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104年11月16日中一中教字第1040006298號函辦理。 |
二、 | 本次研習以國中、高中教師(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高職學校普通班)為主,爰請貴校物理科等自然領域教師報名參加旨揭活動,相關報名事項暨研習內容請詳閱實施計畫。 |
三、 | 本局同意參加旨揭研習教師核予公(差)假登記。 |
四、 | 本案如有疑義,請洽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物理學科中心官欣儀助理(電話:04-22226081#811)。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