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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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4008307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attach.ty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DB27PS |
主旨: | 有關本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04年10月23日桃社工字第1040058649號函辦理。 |
二、 | 各區家庭服務中心為增進便民服務措施之內涵,特結合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法律扶助基金會、身心障礙者社區資源及生活重建中心等單位,提供財稅資料查調、律師視訊線上諮詢及駐點諮詢服務(龍潭區及中壢區),以利市民就近取得更加多元之服務,惠請提供上開服務資訊予具需求之市民知悉。 |
三、 | 檢附家庭服務中心簡介、家庭服務中心便民服務措施簡介、東區身心障礙者社區資源及生活重建中心駐點諮詢服務宣傳單張及南區身心障礙者社區資源及生活重建中心駐點諮詢服務宣傳單張各1份。 |
發表者 | 樹狀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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